自从前段日子刘寄奴跟着冠军将军将这片地区为恶的流寇扫荡干净之后,就奉命率了一支骑兵昼夜行路,准备出其不意偷袭被慕容燕的势力所控制的陵川。陵川不是军事重镇,战略意义不大,但是晋军收到探子密报,居然有一批慕容燕的粮草正囤积在那里,刘寄奴的任务,就是将这批粮草给抢回来,抢不回来,也要就地烧毁。
这一日,刘寄奴下令就地休息,骑兵们刚下马没有多久,便有探哨来报,现了马蹄印,痕迹犹新,从蹄印上的蛛丝马迹来判断,应该有一支骑兵刚刚过去,时间最多不超过一个时辰。
“刘司马,从蹄铁的纹,是鲜卑人。”
说话的人叫宋十八郎,是刘寄奴收揽的一员干将,原在北府军里养马,后来刘寄奴见他心思慎密,脑筋灵活,就把他招入了自己的麾下。
如今的刘寄奴经历了数年磨练,早已不复当初的少年稚气,身高七尺有余,已是一身的铁骨铮铮,满心的杀伐果断。
“追。”
只思量了半柱香的工夫,刘寄奴就果断地下达了追击的命令。他本就是个有绝断力的男人,否则当年也不会一听说参木合山里有老虎,马上就跑了去打虎,更不会那么干净利落地就把魏小花给订下了。去陵川抢回粮草固然是大功一件,但是如果能将这伙不知从哪里来的慕容燕的骑兵全部歼灭,这功劳可比抢粮草大多了,而且足以抵消他违反军令的罪责。
“是。”
骑兵们轰然应喏,翻身上马,顺着马蹄印便追了去。
这时候,无论是魏小花还是刘寄奴,都不曾想到,他们竟然又一次离得这么近。刘寄奴只道发现的这支鲜卑骑兵是慕容燕的人,哪里料得到魏国骑兵会冒险越界来追捕一个少年。
仅只一夜的工夫,刘寄奴就仗着熟悉地形,率领这只北府军骑兵绕到了魏国骑兵的前面,死死地将魏国骑兵堵在了一处平地上。
于是,在这个阳光炽热的早上,发生了一场遭遇战。
魏小花一看双方摆开阵仗,十足的对冲架势,用一个比较贴切的形容词就是针尖对麦芒,顿时人都吓傻了,马上就躲到了那头目的身后。遇到骑兵接应以后,他们便都上了马,魏小花不会骑马,因此就被头目拎到了身后,她本不愿意,想跟魏什长共一骑,不过这个提议被头目直接给驳回了,魏小花也就没敢再提起。
阵仗摆了没一会儿,双方便都发出了冲锋的命令,硬碰硬的干上了。魏小花死死拽着头目的衣服,闭上眼睛开始拼命念阿弥佗佛,呼叫老和尚显灵。
因为冲锋的速度太快,风刮在她的脸上一阵生疼,闭着眼睛的魏小花并不知道,其实她父女俩和刘屈孑都被骑兵裹在最中间,外圈的骑兵乒乒乓乓打得热闹,其实内圈半点事儿也没有。这群鲜卑骑兵的目的,是把刘屈孑带回去,并不是要跟晋人拼命,只要冲过去便成了,要知道晋人的马,可不是这些鲜卑人的马矫健。
也因为闭着眼睛,所以魏小花没有发现,对面晋人军队里,迎头带着人冲锋的,居然就是刘寄奴。其实就算看到了,她也未必认得出那个杀得兴起不时发出吼吼地叫声的男人,居然就是当年那个被她用树枝抽得四下逃窜的少年。
刘寄奴也没有发现魏小花。魏小花毕竟还只是个身量没有完全长成的少女,往那头目身后一躲,更是连个衣角都没露出来。他只是到这时才发现,对面这支鲜卑骑兵并不是慕容燕的骑兵,看装束打扮,更像是魏国骑兵。这个时候再撤退已经来不及了,更何况魏国骑兵越界而来,肯定是别有企图,所以他在发现这支骑兵的真实身份之后,依然发出了冲锋的命令,不管是魏国骑兵还是燕国骑兵,反正都是胡虏,成功围杀,这就是大功一件,凭此功劳,他升任偏将也不是问题,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去讨媳妇儿了,也不知道魏小娘子长大以后,是不是还如当年一般有趣呢。
这支鲜卑骑兵以折损半数人手的代价,终于冲出了刘寄奴的围堵,可谓是损失惨重。魏小花终于敢睁开眼睛的时候,耳边犹听到身前的头目在赞叹:“这支晋人骑兵,悍勇非寻常也。”
这鲜卑人也有趣,自己手下的骑兵损失惨重,他居然还称赞对方悍勇,大抵胡人风气向来如此,崇尚武力,只要是强者,不管是自己人还是对手,都要称赞一下。
此后再无战事,刘寄奴虽然率人在后面追了一天一夜,但终因还有抢粮草的任务而不得不退去转道前往陵川,反正使对方折损一半的人手,这个功劳也足够大了。可惜他不知道魏小花就在那支魏国骑兵里,否则就算追上天涯海角,他也死咬着不放。